江西省2020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及报考条件一览
一、实施区域及报考条件
(一)实施区域
高校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58个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县和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及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县:
九江市:修水县、都昌县
萍乡市:莲花县、安源区、芦溪县
新余市:渝水区、分宜县
鹰潭市:余江区、贵溪市
赣州市:全市18个县(市、区)
宜春市:袁州区、樟树市
上饶市:广信区、横峰县、余干县、鄱阳县、铅山县、弋阳县、广丰区
吉安市:全市13个县(市、区)
抚州市:乐安县、广昌县、南城县、黎川县、南丰县、崇仁县、宜黄县、金溪县、资溪县
(二)报考条件:
报考高校专项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三项条件:
1.已在实施县(市、区)完成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
2.本人及父亲或母亲或法定监护人户籍地在实施区域的农村,本人具有当地连续3年以上户籍(自高一开始至今);
3.本人具有户籍所在县(市、区)高中连续3年学籍并实际就读。
二、报考资格审查
符合条件的考生于5月25日前登陆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网址https://gaokao.chsi.com.cn/)完成报名申请(未在阳光高考平台报名者一律不予认定),并到县(市、区)招考办领取或登录江西省教育考试院网下载打印,如实填写考生承诺部分并签名,送毕业中学、学籍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交县(市、区)招考办审定并留存作为考生纸质档案材料之一。有关县(市、区)招考办依据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下载的报名考生进行逐一资格审核和公示,并于6月15日前上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全省统一公示。6月底前,有关高校完成申请考生其他条件审核并予以公示。
三、信息公开公示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通过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和苏区专项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要分别在毕业学校、县(市、区)招考办、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班级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户籍地、专项招生类别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统一公示上述专项通过审核考生名单。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具有上述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的资格。
四:招生录取原则
高校专项:设单志愿,在一本平行志愿正式投档前完成投档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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