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西地方专项计划报考条件+农村考生认定办法
一、实施区域及报考条件
我省地方专项计划实施区域为全省范围,报考考生须同时具备下列二项条件:
1.已在我省完成2020年普通高考报名;
2.本人为江西户籍的农村考生。
考生报考专项招生的资格实行四级联审制度,中学逐一审核,县(市、区)招考办逐一审查,设区市招考办集中核查,省教育考试院随机抽查
二、报考资格审查
各县(市、区)招考办于6月5日前对本辖区所有江西省农村户籍考生的户籍信息进行统一审核、统一公示。各县(市、区)招考办于6月20日前将公示后的名单上报省教育考试院信息处。
关于“农村考生”认定
1.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省户籍改革的实际情况,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认定为“农村考生”:
(1)已户改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为“220”“210”(依据国家统计局最新统计用城乡划分代码)的;
(2)已户改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城乡分类代码非“220”“210”,但户改前属于“农业户口”且未发生户籍迁移的。
(3)未户改的考生家庭户口簿注明为“农业户口”的;
2.各县(市、区)招考办须在6月5日之前完成本地“农村考生”认定工作,确保按时完成高校专项、地方专项报考考生资格的审核。
3.考生户籍、学籍信息必须与考生网上报名填写的信息一致,如有不符须及时到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更正。
三、信息公开公示
各地各校要认真落实招生信息十公开要求,及时公开公示有关信息,接受考生、学校和社会的监督,要完善举报核查机制,及时处置各类信访问题。
通过报考国家专项、地方专项、高校专项和苏区专项资格审核的考生名单,要分别在毕业学校、县(市、区)招考办、设区市招考办(教育考试院)网站和班级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考生号、学籍学校、就读学校、户籍地、专项招生类别等信息,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省教育考试院将在网站统一公示上述专项通过审核考生名单。
凡未进行资格审核或审核不合格的考生一律不具有上述专项计划志愿填报和招生录取的资格。
四、招生计划
地方专项、苏区专项招生高校均为本省院校,列入一本批次录取,计划单列,招生单设代号。
五、招生录取原则
地方专项、苏区专项列入一本批次,招生高校单设代号,投档时,按照考生所报一本批次志愿平行投档。凡未获专项报考资格的考生,所填报的专项计划志愿均为无效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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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2020国家专项计划实施区域+报考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