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2021年中招享受优惠加分考生名单
南昌市2021年中招享受优惠加分考生
现将南昌市城区2021年中招享受优惠加分资格考生名单公示如下,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的对象有异议,可向南昌市教育局举报。
公示时间:2021年6月21日-6月27日
举报电话:8861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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拓展:
南昌中考优惠政策
根据《江西省2021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规定》及南昌市相关规定,2021年南昌市初三学业水平考试优惠加分范围、条件和分值确定如下:
1. 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江西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赣公字〔2018〕58号)具体规定执行。
2. 军人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参照南昌市教育局、南昌警务区政治部《关于印发〈南昌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3号)和《南昌市拥军优属条例》具体规定执行。
3.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赣应急字〔2019〕49号)和《关于建立全市消防救援队伍职业保障机制的意见》(洪办发〔2019〕15号)具体规定执行。
4. 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牺牲被认定为烈士的一线医务人员的子女,在入学升学方面参照公安烈士子女优待政策执行。
5.根据《南昌市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中考优惠加分的实施办法》,农村二女不再生育和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子女加10分。
6. 华侨子女、归侨及其子女、港澳同胞子女、台籍青少年考生加10分。
7.根据江西省民族宗教事务局、江西省教育厅、江西省公安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少数民族考生民族成份审核确认办法(试行)>的通知》(赣民宗字〔2010〕20 号 )文件精神, 散居的少数民族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8. 符合南昌市高层次人才资格条件的,其子女报考我市重点高中,按《关于印发〈南昌市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洪教基字〔2018〕5号)具体规定执行。
应届初中毕业生享受优惠加分政策。考生能享受几种优惠时,只能享受其中最优惠的一种。
享受优惠的考生均应按有关规定,城区考生向市教育考试院、县(区)考生向所在县(区)中招办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影印件(影印件须经中招办主任签字、盖章)审定后进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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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技工院校2021年招生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