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中小学校班额规定一览
中小学校班额规定说明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17〕10号)、《江西省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意见(试行)》(赣教督委字〔2018〕6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府厅发〔2020〕4号)要求,全省中小学校班额规定如下:
1.小学、初中一、二年级班额:2020年秋季开学后,小学一、二年级班额应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一、二年级班额应控制在50人以内。
2.小学、初中其它年级班额: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66人以上的超大班额,56人以上的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
3.普通高中班额:2020年底前全面消除66人以上超大班额,56人以上大班额比例控制在5%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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