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县发放1000万元文旅消费券
南昌县文旅消费券
时间:2020年10月5日至12月18日期间
总额:1000万元
01、申领对象
全县市民、来县游客
02、发放及使用时间
10月5日、10月6日、10月7日、10月8日晚上20:00发放;
10月16日、10月23日、10月30日、11月6日、11月13日、11月20日、11月27日、12月4日、12月11日、12月18日上午10:00发放。
使用时间:2020年10月5日起至12月28日。
03、消费券类型及适用范围
共分为两类:
驴友券:30元和50元面额,适用于全县各国家A级旅游景区、省市重大文旅项目且正式营业、省级工业旅游示范基地、旅游饭店(含2020年已申报旅游品牌的酒店)、扶贫农产品企业等,可无门槛消费。
吃货券:30元面额,需消费满100元立减30元,仅适用于限上餐饮企业。
04、使用要求
A.消费券不可兑换现金;
B.每张券的有效期为10天;
C.若消费场景价格高于消费券面值,差额部分需自行补齐差价,若消费场景价格低于消费券面值,不退补现金;
D.允许与定点文旅场所优惠政策叠加使用;
E.消费券仅限在定点文旅场所线下使用,不可在其他商家使用。
F.消费券仅限本人使用,不可转赠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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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南昌县文旅消费券常见问题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