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市属学校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公告原文
关于切实加强规范管理南昌市市属学校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的通知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等部委《关于加强城市停车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发改基础[2015]1788号)文件精神,缓解我市停车难和路边乱停车现象,实现学校资源社会共享,进一步开发学校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的利用率,加强学校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管理,现就我市市属学校地下停车场向社会开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开放办法
(一)开放的学校:我市市属学校。鼓励民办学校对外开放。
(二)开放的范围:配建有地下停车场的市属学校。
二、开放形式
采取“一校一策”的办法,各校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校管理办法,既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及学生安全,又方便群众停车。学校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为上课以外的时间即双休日、暑寒假、节假日及日常星期一至星期五晚上开放。
三、学校地下停车场的管理
(一)统一管理:由南昌市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统一管理,由市后产办下属校办工业公司负责全面具体工作。
(二)管理模式:
1.停车场实行分区管理,划分学校(单位)自用和对外服务两个区域。根据学校的类型、地段、以及教师工作时间段及人数等情况确定自用车位定额,划定自用车位停车区,自用车位定额实行年度审核制度。剩余的地下停车位,应将对外的开放时间和停车数量向社会公布实行有偿收费停车政策。
2.实行停车场门禁系统管理,对进出停车场的机动车实时管理、自动拍照或验卡放行。管理员要做好引导、服务工作,处理有关问题,有重大情况应及时向管理部门和学校汇报。
(三)统一收费: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采取扫描二维码方式收费。所收费用由南昌市校办工业公司参照《南昌市进一步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政策方案》(洪价字〔2017〕66号)统一收取。所收费用只能用于停车场的保养、维护和管理人员的必要支出,以保障地下停车场的正常运行。
(四)人员管理:由南昌市校办工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或采取聘用相关人员的方式进行统一的人员管理。
(五)统一设备:南昌市学校后勤与产业管理办公室根据各校地下停车场所需统一上报进行改造、设备安装。
四、职责要求
(一)南昌市校办工业公司
1.对学校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提出指导性意见,协调处理学校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中的有关问题。
2.掌握全市学校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的基本情况。
3.加强日常检查。督促学校加强管理;定期走访有关开放学校,了解情况,分析在开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问题,做好引导和协调工作。
4.定期组织召开开放学校的信息交流会,交流经验、总结教训、改进管理,更好地为广大群众服务。
5.对外公布监督电话。
(二)开放学校
1.本着“资源共享、环境共建、惠及社会,服务民众”的宗旨,有序地开放学校地下停车场。
2.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的学校应对地下停车场进行安全评估及改造,如地下停车场有直达校园的通道或出入口应对其进行安全改造,改造完毕得到认可后方可对外开放。
3.在学校地下停车场明显位置悬挂“学校地下停车场对外开放告示”。
4.配合南昌市后产办及时处理突发应急事件及维修损坏的设备、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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